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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
时间:2024-04-27 00:00:00   来源:巴蜀文化研究中心   查看:1563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新要求,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推动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望各有关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遵照执行。

一、结题条件

立项课题在所规定的研究时间内,运行有序,方法科学,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究成果后,可向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提交结题申请。

二、结题标准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

重点项目:2CSSCI期刊或1部学术专著;

一般项目:1篇中文核心期刊;

自筹项目:1篇中文核心期刊。

三、成果标注

(一)基金来源:成果显著位置须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并且“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须为第一排位的资助单位(鼓励标注为唯一资助单位);

(二)署名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校内教师结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校外人员结项成果鼓励该署名。

成果未按要求标注,将不予结题。

四、鉴定程序

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按以下“纸质版资料(结题汇编)”“电子版资料”要求提交本中心进行成果鉴定。

(一)纸质版资料(结题汇编)。所有项目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

1、结题资料目录;

2、课题申报书;

3、课题立项通知(可提供复印件);

4、《结项申请书》(14份,1份装订,其余3份散装),该申请书中,第1-9页内容需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签名与盖章。

5、课题研究成果。期刊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同时论文提交原件至少1份。著作提交原件3部。原件无需装订。

以上结题资料汇编、著作等资料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214办公室(巴蜀文化研究中心),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0531(为保证报送材料能顺利送达,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二)电子版资料。将纸质版对应的所有电子文档以及课题成果(仅为论文)按顺序编排并打包发送到中心邮箱scsdbswh@126.com。结项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邮件名称命名方式:XX年项目结题材料+项目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别。

五、其他事宜

为保证课题结题申报、评审工作质量,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于每年的5月、11月集中受理结题事宜。

六、本标准的解释权由中心负责。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巴蜀文化与教育研究中心

2025929

 

 

编辑:巴蜀文化研究中心